四川农业大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助学服务招生简章
四川农业大学是一所具有118年办学历史,以生物科技为特色,农业科技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也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学校学科齐全,涵盖农学等10大门类,有以作物学、兽医学为代表的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其中,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2个学科ESI排名世界前1‰,农学、兽医学2023年分别排名软科世界一流学科第11位和第19位;专业优势突出,有以农学、动物医学等为代表的国家级一流专业23个。
学校自学考试办学历史悠久,办学声誉良好,助学成效和毕业生质量广受社会各界好评。学校充分结合自学考试特点,在教学师资、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学练模考等方面精心设计;建有功能齐全、便捷高效的全国一流综合助学服务平台“川农在线”,充分满足考生从报名、缴费、学习、练习、考核、答辩、信息查询到毕业等各方面一站式使用需要。
经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批同意,学校依托学科专业优质资源,负责内蒙古自治区农学、动物学专升本专业的自学考试开考工作,并指定相关教学点提供助学服务。
一、招收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2014修订)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二)报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本科)的考生(含国民教育在籍生),在申请办理专升本毕业证书时,须在线校验专科学历有效性,否则不予办理毕业证书。
二、主考专业、主要课程及授位类别
授位类别 |
主考专业 |
专业代码 |
主要课程 |
专业和考试计划介绍 |
农学 |
农学 |
090101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种子学、普通遗传学、农业生态学、作物栽培学、作物育种学、耕作学、植物保护通论、智慧农业概论、毕业论文等课程 |
|
农学 |
动物医学 |
090401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家畜解剖及组织胚胎学、兽医法规、动物福利、家畜传染病与寄生虫学、兽医内科学与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外产科学、畜牧学概论、家畜病理学、兽医微生物及免疫学、毕业论文等课程 |
|
考试计划如有变更,以国家公布为准。
三、助学报名时间、地点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
全年接受考生咨询、报名助学服务。注册根据报名时间分春秋两季,春季一般为3月上旬,秋季一般为9月上旬,具体注册时间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官方通知为准。
(二)报名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西夹道99号内蒙古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三)报名流程
选择助学服务的考生,应向教学点提供以下材料:
1.现场报名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在线报名上传正反面扫描件。
2.近期电子证件照1份(JPG格式,免冠,蓝底,480*640相素,大小20-40K)。该照片将作为档案使用照片,一经确认不得更改,请考生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
三、费用标准和缴费方式
(一)助学费用:分两年收取,每年4000元/生。
(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费:400元/生。
助学费用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费由考生通过“川农在线”向我校直接缴纳。我校未授权任何单位(包括教学点)和个人代收代缴考生上述费用。考生向其他单位或个人缴费产生的风险或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其它费用
1.报名考务费:45元/科.次。
2.实践环节认定费:30元/科.次。
3.毕业生审定费:75元/生。
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要求执行,按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在指定网址上缴纳。如有变化,以最新要求为准。
(四)助学费中不含教材费。教材可由考生根据考试计划自行购买。
五、助学方式及考生管理
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我校利用现代计算机及网络技术手段,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课程辅导和自学指导;教学点按我校规定选派有自考管理经验的教师担任班主任负责考生的学习及日常管理,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对校外教学点的助学质量、考生管理进行监控、检查和评估等。
六、考试与考核
(一)课程考试时间为每年4月、10月。所有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注册,并选择自治区内各地指定报名点(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自学考试https://www.nm.zsks.cn/kszs/zxks/),持本人身份证至所选报名点完成信息现场确认和图像采集。完成后,方可在网上选择参考的考区和课程,并缴纳考试费用。成功报名考试后,应于考前一周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持准考证与身份证参加考试。
选择助学服务的考生,由教学点指导协助完成网上注册等报考流程。
(二)实践课程和含过程性考核的课程由教学点按我校要求组织进行。
(三)毕业论文(设计)由四川农业大学与教学点共同组织考核。
(四)课程免试按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免考课程不减免助学费。
七、毕业、授位与证书
考生达到毕业要求,颁发由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签章、四川农业大学副署校章的毕业证书。
达到本科学位标准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颁发学位证书。
八、免责申明
考生对本人提供的各项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正确和有效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学校仅负责收集整理所提交的材料,不负责审核,对材料的真实、正确和有效性不承担任何责任。考生提供的材料如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定为不合格,学校将撤销考生相应资格,所交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教育部、内蒙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等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四川农业大学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四川农业大学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