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是一所以生物科技为特色,农业科技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也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学校现有雅安、成都和都江堰3个校区,28个学院,4个研究所(中心),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专业涵盖农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等10大学科门类。 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批准,2024年我校继续面向四川省开展应用型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招生。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2022〕47号文件规定,我校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商企业管理(专科)、工商管理(专升本)专业“1+X”证书试点工作单位。 欢迎广大考生积极报考。 一、招收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2014修订)的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二)所有报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的考生(含国民教育在籍生),在申请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毕业证书时,须在线校验专科学历的有效性,否则不予办理毕业证书。 二、招生专业、主要课程及授位类别 (一)专升本招生专业及主要课程
(二)专科招生专业及主要课程
注: 1.工商管理和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同时开展应用型专业和“1+X”项目招生。 2.专业课程设置如有变更,以国家考试计划为准。 三、助学及其他费用标准 (一)助学费用标准 1.专升本: (1)农学、文学、经管、工学、法学类专业:3400元/生·年; (2)建筑类专业:3800元/生·年; (3)艺术类专业:4000元/生·年。 2.专科:各专业均为3400元/生·年。 (二)其它费用 1.报名考务费:35元/科·次。 2.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费:400元/生。 3.毕业生审定费:30元/人。 4.“1+X”专业能力证书培训服务费用:按照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人才测评中心四川项目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缴费方式 1.报名考务费、毕业生审定费: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在指定网址上缴纳。 2.考生助学费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费:均由考生通过“川农在线”在线向我校直接缴纳。我校从未授权任何单位(包括校外教学点)和个人代收代缴考生费用。考生须通过官方缴费平台向学校直接缴费。考生向其他单位或个人缴费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3.“1+X”专业能力证书培训服务费用:由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人才测评中心四川项目办公室授权的指定机构统一收取。 (四)其他说明 助学费中不含教材费。教材可由考生自行购买或各教学点组织代购;各教学点为学生代购教材的,须承担代购教材的相关法律责任。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材料 (一)报名时间:全年接受考生咨询、报名,根据报名时间分春季和秋季两次新生注册。注册时间:春季4-5月;秋季9-10月(截止时间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要求进行调整)。 (二)报名地点: 1.校内报名点: (1)雅安:雅安市雨城区四川农业大学新校区(报名及路线咨询:028-87792889)。 (2)成都直属教学中心:成都市武侯区万顺二路金阳不夜1栋三层四川农业大学继续教育直属教学中心(028-8792889,84838015,84615100)。招办值班手机:13348805878。 招生监督及投诉电话:18512867888. 2.校外报名点:考生可登录学院唯一官网“川农在线”选择“自考”查询各校外教学点信息,或关注学院唯一微信公众号或扫描二维码,选择“自考”查询。除学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公布的校外教学点外,其他机构或个人招生均属侵权行为,请考生严加甄别。通过校本部和校外教学点以外的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报名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承担。 (三)报名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在线报名上传正反面扫描件,现场报名交复印件1份)。 2.近期电子证件照1份(JPG格式,免冠,蓝底,480*640相素,大小20-40K)。该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和毕业证书使用照片,一经确认不得更改,请考生严格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 五、助学方式及考生管理 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我校利用现代计算机及网络技术手段,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课程辅导和自学指导;教学点按我校规定选派有自考管理经验的教师担任班主任负责考生的学习及日常管理,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对校外教学点的助学质量、考生管理进行监控、检查和评估等。 六、考试与考核 (一)考试分为统考课程和省考课程。统考课程由国家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每年4月、10月;省考课程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委托四川农业大学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每年1月、7月。 “1+X”项目证书考试时间与省考同步,由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人才测评中心四川项目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实践课程由教学点组织考核;毕业论文(设计)由四川农业大学与教学点共同组织考核。 (三)“1+X”项目证书与专业部分课程的学习成果转换规则: 1.证书课程实行整体认证制,不对单一证书课程进行成果转换。考生须取得同一级别证书全部课程的合格成绩后,再按照证书课程替代管理办法完成学习成果转换。证书课程认定范围限2022年11月(23.3次)及以后注册的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证书取得时间须晚于考生注册时间,免试时段同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办理时段。 2.根据工商管理专业能力证书(初级)和工商管理专业能力证书(中级)证书课程设置及教学的具体要求,考生完成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并取得工商管理职业能力证书(初级)和工商管理职业能力证书(中级)证书后,可与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商企业管理(专科)、工商管理(专升本)专业中部分课程(包括与理论课程对应的实践课程)进行整体学习成果转换。具体转换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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