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清退公示
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经学习中心和学院审核,现将符合退学条件的学生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退学审核通过时间起3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崔老师申请复议(工作日联系电话:08352886201)。
学籍清退公示:https://www.cnzx.info/XueJiQingTui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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